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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症状梅毒一定要当心 梅毒的治疗要把握哪些准则

2016-07-13 14:36:11  文章来源:互联网

如今梅毒筛查已经日趋被大众接受,筛查量大,发现的阳性患者也相应增多。更多的患者处于育龄期,感染梅毒后怀孕生子的患者日渐增多。梅毒治疗后,需要三年的时间,定期抽血检查,监测血液变化。梅毒感染后合并妊娠的患者,要根据血液复查结果,结合性伴感染状况,才能对胎儿做进一步的评估。

无症状的梅毒容易被忽视,不注意定期复诊,梅毒螺旋体躲过了医学监测,有一部分就侵害了患者的神经系统、心脏、骨骼等,医学上称为“三期梅毒”。这部分患者易出现失明、精神障碍、心脏主动脉瘤等严重影响生活质量的症状。

梅毒的初期症状有哪些

梅毒是一种常见的性病之一,主要是通过性乱交传播的。不过梅毒一般没有明显的症状,不易被发现,为了让广大患者能够早点发现,并及时治疗。

1、女性梅毒的早期症状:女性如果受到梅毒的感染,螺旋体很快播散到全身,几乎可侵犯全身各器官,并产生多种多样的症状与体征,且时显时隐,病程较长。一期梅毒又称硬下疳,是梅毒螺旋体进人人体后的第一个症状,从高危兴生活到发生皮损约经过2—4周潜伏期。

2、男性梅毒的早期症状:男性梅毒患者初始时是在包皮内面或冠状沟、包皮系带、XX上出现米粒大小的圆形,椭圆形硬结或疹子,大多数为单发,周边坚硬,表面迅速糜烂、溃疡,但无脓或不适感觉,这就是硬下疳。如不及时治愈,有可能在一个月后发生更严重的二期梅毒,体重减轻、全身不适、慢性腹泻、全身淋巴结肿大、口腔粘膜溃疡。

梅毒的治疗要把握哪些准则

1、治疗原则

强调早诊断,早治疗,疗程规则,剂量足够。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。性伙伴要同查同治。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,消除传染性。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,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。

青霉素,如水剂青霉素、普鲁卡因青霉素、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。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、红霉素等。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,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。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,以后每6个月一次,共3年。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。

2、早期梅毒(包括一期、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)

(1)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(长效西林),分两侧臀部肌注,每周1次,共2-3次。普鲁卡因青霉素G,肌注,连续10~15天,总量800万u~1200万u。

(2)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,口服,连服15天。强力霉素,连服15天。

3、晚期梅毒(包括三期皮肤、黏膜、骨骼梅毒、晚期潜伏梅毒)及二期复发梅毒

(1)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,1次/周,肌注,共3次。普鲁卡因青霉素G,肌注,连续20天。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。

(2)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,口服,连服30天。强力霉素,连服30天。

4、神经梅毒

应住院治疗,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,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,1次/日,连续3天。

(1)水剂青霉素G 静脉点滴,连续14天。

(2)普鲁卡因青霉素G 肌肉注射,同时口服丙磺舒,共10~14天。

上述治疗后,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,1次/周,肌注,连续3周。

5、妊娠期梅毒

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,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,应用一疗程;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。对青霉素过敏者,用红霉素治疗,早期梅毒连服15天,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。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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